数据跨境传输影响评估(TIA)怎么做? 陈Alan AI与数据合规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在小说阅读器中沉浸阅读 以下文章来源于国际数据河龟酱 ,作者小Lynn说合规 国际数据河龟酱 . Juris Doctor,美国纽约州、新泽西州注册律师,IAPP FIP,CIPP/E,CIPP/US,AIGP,多年国际数据合规从业经验,希望通过此公众号分享一些对于国际合规、地缘政治、AI等方面的观点。 数据跨境一直是GDPR合规里的热点话题,也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合规痛点。特别是TikTok案之后,把欧盟个人数据传回中国到底怎么做才算合规,好像成了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难题。但在最终判决下来之前,对于那些暂时没法实现欧盟本地化闭环、也没法传到“充分性认定”国家、还得把数据弄回国内处理的企业来说,老老实实按GDPR要求签好SCCs、做完TIA,仍然是必须得做的合规动作。不然的话,把欧盟数据传回来却什么也不做,简直就是在“合规裸奔”,很难向监管证明咱们有半点“合规诚意”。那TIA到底该怎么做呢?TIA到底是干嘛用的? 简单说,它就是评估数据要传到的那个国家(第三国)的保护水平怎么样,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要不要、以及要加哪些保护措施。最终目的就一个:确保你用的跨境传输工具真的管用,让欧盟数据传到那边后,还能享受到和欧盟差不多的保护。实操要点· 谁该来做TIA? 是控制者吗?不一定。真正的义务方是数据出口方(也就是传数据的那一方),它可能是控制者,也可能是处理者,甚至可能是子处理者。而数据进口方(收数据的那边)得帮忙配合,比如提供他们国家的法律和执法情况。举两个例子:- 德国A公司(控制者)把数据传给中国B公司(处理者),那TIA应该由A公司来做,B公司协助。- 如果德国A公司把数据传给爱尔兰的C公司(处理者),C又转给了中国的A公司(子处理者),那这种情况下,做TIA的义务主体应该是C公司。不过A公司作为控制者,也就是GDPR问责制下最终担责的人,必须对C做的TIA进行验证:看它对接收国法律和执法情况分析得准不准,补充措施够不够等等。所以,控制者A有权让C提供详细的TIA内容,C也有义务配合。尤其要注意,C不能只给个简单结论或摘要,A完全可以要求看更完整的评估内容,并且对里面可能有问题的地方继续追问,C都得配合。· 所有跨境传输都要做TIA吗? 并不是。简单说,只有当你选用第46条的传输工具(比如最常见的SCCs、BCR这些)时,才需要做TIA。换句话说,如果你把数据传到已经有“充分性认定”的国家,或者走第49条的例外情况,那就不用做TIA了。· 什么时候该做TIA? 理想情况下,肯定是在数据传输开始之前就做,根据结果补上该补的措施,确保数据传到第三国也能获得同等保护,然后再传。但现实中,很多情况都是“事后补票”,不到不得不做的时候都不会动。有时候哪怕评估出来结果可能显示需要终止传输,出于业务考虑,权衡之后可能还是会继续传。这就是“法律条文理想”和“商业世界现实”之间的差距。而法务合规卡在中间,不可谓不难。但不管怎样,“迟到总比不到好”,“晚做总比不做强”。· 做完TIA就一定得加“补充措施”吗? 不一定,得看评估结果。一般来说,结果可能是:  1. 现有措施已经够了,不用额外补充;  2. 现有措施不够,要加额外措施,加了之后能达到欧盟同等保护;  3. 就算加措施也保证不了同等保护。  对应下来,就是“可以直接传”“加了措施再传”和“不能传/得终止传输”几种结果。但这只是理论上的,现实中要是评估出来是第三种,出于保业务、控成本等等,更可能的是努力挣扎,不让业务掉地上,尽量找一些对己方有利的理由。就像TikTok案,我相信里面的法务合规人员不是不知道其中风险,替TIA背书的律师也不是不清楚欧盟对中国法律和执法的“态度”甚至“偏见”,但现实往往就是这么复杂。更何况,所谓的评估既然是人在做,就不可能真的完全“客观”。抛开这些不谈,单看法律要求本身。要注意:EDPB列出的补充措施分三大类——组织类、合同类、技术类。一般来说,光有组织和合同类措施是不够的,技术类措施往往必不可少。这一点就特别需要安全技术同事的支持。另外,EDPB指南里列的措施并不是全部,你也可以用别的有效办法。和技术同事沟通要加什么技术措施时,可以试试先了解现有的安全“工具箱”里已经有啥,组织整体的安全策略为这次传输提供了哪些现成的“技术保障”,这些是否已经够达到“同等保护”了;如果不够,看看工具箱里有没有现成的工具能再加一把力;如果都没有,再商量新措施。这样推进最省时间、省钱,也最省沟通成本。· 每个跨境传输都得单独做一次TIA吗?不用那么死板。一份TIA报告可以只评估一次传输,也可以覆盖一系列(a set of)传输活动。· TIA做一次就能管一辈子吗? 当然不是。法律要求,如果数据处理的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传输目的、内容、接收国法律变了,都得重新评估。就算没大变化,也建议定期重评(比如一两年一次)。· TIA到底具体怎么做?有没有模板可以抄? EDPB在指南里写得挺清楚,一共六步:第一步:摸清楚你的传输情况 这是做TIA的事实基础,连数据怎么跨境走的都不清楚,就别谈正确评估风险了。还得提醒一句:传输的数据必须是实现目的所必要的,如果不必要,本身就已经违反GDPR了。第二步:选传输工具 只有选第46条的传输工具才需要做TIA。所以我觉得这一步其实可以往前放。第三步:评估接收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 主要是看会不会影响你所依赖的传输工具有效性(特别是公权力能不能拿到欧盟数据)。这一步做完,心里大概就该有数风险有多大了。第四步:选定补充措施 根据第三步评估出的风险高低,选合适的补充措施。第五步:落实补充措施 定了措施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地还得花时间。最好列个具体的行动计划:什么时候完成、需要多少人力和其他资源。因为现实很可能是业务等不及措施全到位就已经启动了(或者其实已经在跑了)。如果实在拦不住,至少列个详细计划,还能向监管证明我们真的在努力了(虽然严格来说可能还是在违规)。第六步:该重评时就重评 这部分可以看前面“TIA不是一劳永逸”的回答。最后,模板当然可以抄。但有模板不代表万事大吉。TIA必须是基于个案(case by case)的评估。批量生产出来的TIA很难符合欧盟监管的真实要求,也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不过有个模板,大家至少能对TIA长什么样、大致怎么做有个概念。所以如果需要,可以后台私信“TIA”获取模板参考。该模板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见。若需正式评估,请联系专业律师或合规专家获取模板、提供咨询意见。以上,就是关于TIA的一个简单的要点梳理,希望对有需要的小伙伴有点帮助。END欢迎关注本公众号并点赞 + 收藏 + 转发此文发给同行~ 你们的支持就是我挖更多合规干货的动力,笔芯!【往期好文】:(1)GDPR 101系列:GDPR 101系列|第八讲:DPIA实操指南(附模板)GDPR 101系列|第七讲:数据泄露GDPR 101 系列|第六讲:企业需要设置数据保护官(DPO)吗?GDPR 101系列|第五讲:个人数据跨境传输GDPR 101系列|第四讲:数据处理角色判断指南(基于 EDPB 指南的合规实操解析)GDPR 101 系列|第三讲:直接营销能否依赖合法利益?GDPR 101 系列|第二讲:同意GDPR 101 系列|第一讲:地域适用性指南——你的业务到底要不要遵守 GDPR?(2)TikTok系列:TikTok为数据跨境传输采取的补充措施到底够不够?TikTok欧盟困境:DPC问倒TikTok的究竟是什么?(附决定书原文核心争议学习视频)194页TikTok判决书太厚?看完这3个视频就能掌握核心内容!01: TIA评估了啥?深度解读:TikTok共识背后的中美博弈与合规启示TIA、SCC 都做了,欧盟仍拒认?TikTok 案的核心启示(3)AI系列:三个问题学会判断GPAI义务的适用性护童之盾还是敛财利刃?——对Youtube刚上新的AI年龄验证机制的反思AI大模型高速发展,法律从业者能做些什么?三分钟速览美国人工智能出口管制168页规则科普:法律 AI 总出错?因为 “标注” 没做好!如何准备AIGP考试?无理工科背景的零基础小白如何入门AI?AI学习资料分享(4)科普系列:科普|川普用行政令撤销了拜登撤销川普行政令的行政令,川普原来的行政令还有效吗?科普 | 美国为何能查封中国公司的官网?i-soon.net事件你可能想知道的五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