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合规学习页|原文 + 白话 + 场景 + 实务建议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这是一份适合离线阅读的学习版整理:左边保留条文原文,右边用大白话翻译,再配上典型场景和实务建议。重点提醒你,别把它只当成“纪检追责文件”,它实际上也是一套经营投资合规底线、证据留痕要点和整改闭环清单。

版本确认:正式版为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6号,2025年12月18日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30日发布的37号令同时废止。

发布2025-12-18
生效2026-01-01
章节8章
条文91条
追责情形13方面98种
损失分档<500万 / 500-5000万 / ≥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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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给干部培训、做部门宣讲或开合规专题会,可以按下面这条路线讲:先讲“为什么管”,再讲“管什么”,接着讲“出事后怎么认、怎么处、怎么改”。

先抓住这 6 个要点

1. 这不是单纯事后追责文件

它同时是经营投资底线清单,完全可以反过来用它做日常合规体检和项目准入审查。

2. 新版是正式版,不再是试行

相较37号令,新版更强调党的领导、红线全覆盖、尽职合规免责、监督协同和程序规范。

3. 不只是算亏了多少钱

重大舆情、监管处罚、严重社会影响、危及国家利益,也可能构成“其他不良后果”。

4. 子企业出事,上级也可能被追

这个办法强调穿透责任,总部失察失管、明知不管的,不会因为事情发生在子公司就天然免责。

5. 结果不好不等于一定有责

依法合规、忠实勤勉、没有谋私,且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时,可以争取免责或容错。

6. 真正难点在证据和程序

损失怎么认,责任怎么分,材料怎么留,时限怎么算,决定了案件能不能站住。

实务上最有用的操作建议

发现线索后24小时

先止损、先保全、先报告。暂停异常付款、合同变更、资产转移,锁定合同、纪要、审批流、邮件、财务凭证和聊天记录。

3个工作日内

先把事项归入第七条至第十九条的某个领域,初步估算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判断是否需要书面上报。

初核阶段

围绕“事实、职责、损失、后果、证据、权限”六件事建台账,别急着先下责任结论。

整改阶段

处分不是终点,要同步推进制度补洞、授权调整、流程改造、系统控制和干部教育,形成整改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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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流程图

内训讲解时,建议把这张流程图和第七章一起用:它的核心不是“快速处罚”,而是“程序正当 + 证据充分 + 整改闭环”。

1. 受理登记

来源包括审计、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排查、案件倒查。

先判断权限归口重大线索及时书面报告
2. 初步核实

先把事实、职责、损失、后果、证据、权限六件事摸清楚。

一般 30 个工作日内必要时可延长 15 个工作日
3. 分类处置

决定是提醒纠偏、责令整改,还是进入正式核查/调查程序。

先定程序路径别急着先下责任结论
4. 核查/调查

围绕行为性质、损失认定、责任链条、免责减责因素展开取证。

一般 6 个月内完成必要时可按规定延长
5. 责任认定与处理

区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匹配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

同时审查从重/从轻/免责因素处理依据要写清楚
6. 申诉复核

被处理人有书面申诉权,但申诉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决定执行。

自送达之日起 1 个月内提出重点看程序和证据是否扎实
7. 整改闭环

整改不是附属动作,要把制度、授权、流程、系统和人员管理一起补上。

一般 60 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材料形成复盘和再监督机制

重点条文精讲

第一条:总则里的“立法目的”为什么重要

这条不是套话,而是整个办法的解释起点。它决定你后面看每一条时,要从“出资人监督”、“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几个核心目标去理解,而不是只把它当成一个纪检处分文件。

  • 学习或写内部制度时,可以先用这条来答“为什么要管”。
  • 如果企业内部觉得“追责太严、不敢干”,可以回到这条去讲清监管目的。

第七条至第十九条:为什么说“第二章是最要命的一章”

第二章相当于一张“高危行为清单”。真正的实务第一步,往往不是先算责任,而是先问这个事情究竟落在哪一类红线上。尤其要注意新版特别强化的无关多元、多层架构、控股不控权、挂靠经营、转包和违规分包等情形。

  • 对每条线索先做“归类”,再做“定性”。
  • 购销、工程、投资并购、产权、资金是高发地带,最好单独做红线对照表。

第二十二条:500万 / 5000万这条金额线为什么要背下来

在实务里,很多处理强度,都会受到损失程度的影响。这条给出的不只是数字,而是后续定责、追责、扣薪等各种处理强度的基础坐标。金额越大,一般意味着程序要求、证据标准和处理力度也会越高。

  • 对金额在临界点附近的案件,一定要把审计、评估、鉴证依据做实。
  • 别光算直接亏损,间接损失和可量化影响也要同步梳理。

第三十六条:“尽职合规免责”不是口号,是要拿证据去换的

这是新版里最值得公司管理层、科创团队、投资团队重点学的一条。它的逻辑不是“只要为了公司好就能免责”,而是“你是不是真正做了该做的尽职动作,是不是依法合规,是不是没有谋私,是不是未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

  • 想争取免责,就要保留尽调、法审、风控、上会、跟踪、止损这几类硬材料。
  • 对科创、战新、探索性项目,企业内部最好单独设“免责材料清单”。

第三十八条:真正追责的“疼感”主要来自这里

很多人以为追责就是通报批评,但这条让你看到,真正的结果常常是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禁入限制,同时叠加扣减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收益。也就是说,这不只是名誉或组织处分,很多时候是真金白银的后果。

  • 实务上建议把“组织处理”和“薪酬追索”拆开做两张表,避免遗漏。
  • 企业内部最容易漏算的是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退出部分。

第四十六条:如何区分“该容错的失误”和“不该容的违规”

这条的精髓在于,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只有在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时,才有容错空间。说白了,容错是保护踏踏实实干事的人,不是保护借口创新、实则乱来的人。

  • 争取从轻、减轻或容错时,不要只讲“出发点是好的”,要拿出具体尽职证据。
  • 对于科创或试验性项目,平时就要设计好容错申请和审查机制。

第六十二条到第八十二条:为什么说“程序不对,再有道理也会翻车”

第七章的核心价值,就是把受理、初核、分类处置、核查/调查、申诉、整改的时间线和程序线讲得很清楚。实务中很多案件最后不是“事实不清”,而是“程序有漏洞”,比如时限超了、意见没听、合法性审查没做、送达没留痕,这些都会成为后面争议的爆点。

  • 建议企业至少做一张“追责案件时间轴台账”。
  • 对谈话、送达、申诉、复核、整改报送等节点要单独留存程序证据。

第八十二条:为什么追责结束了,事情还不算完

很多人学这个办法时,会把重点都放在“谁被处分、扣多少钱”上,但真正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的,其实是整改报告、整改营造和后续监督跟进。这条把60个工作日这个时限写得很清楚,表明追责工作不是只有“查人”,还要“补漏洞”。

  • 整改报告最好按“问题-原因-措施-责任人-完成时点-验收方式”写。
  • 对同类问题要反推到内控、授权、流程和信息系统里去改,不要只做表态。

典型案例精讲

案例1:为抢单低于成本投标,后续靠变更索赔“扳回来”

事实场景:某工程承包项目为了确保中标,在成本测算明显不支撑的情况下仍低价报标,后续再通过合同变更、超进度付款、转包分包来填坑,最终项目大额亏损。

踩中的条文:主要对应第十条(工程承包建设),常常还会连到第八条(风险管理)和第十三条(资金管理)。

责任链怎么拉:直接责任人一般是项目经理、投标经办人;主管责任往往会追到分管工程或市场的负责人;如果总部明知低价恶性抢标仍然放行,主要负责人也可能被认定领导责任。

进一步学习:跳到原条文 / 跳到原条文 / 跳到原条文

  • 投标前必须留成本测算底稿,而且要能还原决策链。
  • 对“先中标再想办法回收成本”的项目,要设为一类红色预警事项。

案例2:并购尽调走过场,投后发现“控股不控权”

事实场景:某股权投资项目为了赶进度,对标的公司的财务、合规、实控人关联交易和章程控制条款没有做透,签约后才发现董事会席位、否决权、重大事项控制权都不在己方手里。

踩中的条文:主要对应第十六条(股权投资),如果涉及低价转让、代持或虚假控股,还会连到第十四条(产权管理)。

责任链怎么拉:直接责任人通常是尽调组、项目经办组;主管责任往往在投资条线负责人;如果决策会明知对标公司存在控制权缺陷仍然拍板,集体责任也很难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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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并购不能只看财务报表,还要看公司治理和控制条款。
  • 投前就要把董事席位、否决权、退出机制写成标准清单。

案例3:产权转让时低价处置,评估和披露都不实

事实场景:某子企业在转让股权或资产时,对评估范围做了“瘦身”处理,还对中介隐瞒了真实交易条件,最后以明显低于公允价格的方式转出。

踩中的条文:主要对应第十四条(产权管理)和第十七条(改组改制)。

责任链怎么拉:只要出现低价转让、评估失真、虚假信息披露,就不仅是经办人的问题,很可能一路追到分管负责人、内控审核人、集体决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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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范围、权利状态、交易条件、中介依据要一项一项留底。
  • 敏感交易最好单独做“价格公允性说明”附件。

案例4:资金“临时周转一下”,最后变成违规出借

事实场景:某企业以临时借款、预付款或拆借的名义,把大额资金转给关联或合作方,事后既没有完整审批,也没有能闭合的资金用途证据,最后形成回收困难。

踩中的条文:主要对应第十三条(资金管理),如果以业务预付为名变相融资,还会连到第九条(购销管理)。

责任链怎么拉:经办财务、付款审批人、分管财务负责人都可能被纳入责任链,尤其是“明知不合规仍然放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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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借款、拆借、保理等资金流出事项,要单独打红色标记。
  • 付款前不只看审批单,还要看有没有完整的业务背景和回款安全设计。

案例5:境外项目中介费、代理费付得不明不白

事实场景:某境外经营项目为了快速推进,在没有做充分国别风险、制裁合规、代理机构背景调查的情况下,直接支付多笔中介费。项目出问题后,企业无法说清支付依据和实际服务内容。

踩中的条文:主要对应第十八条(境外经营投资),有时还会伴生第八条(风险管理)和第十三条(资金管理)问题。

责任链怎么拉:境外项目经办人、驻外机构负责人、总部审批和合规审查环节的人,都可能在责任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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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外付费一定要能还原服务内容、对价关系和背景调查过程。
  • 对高风险国别或代理机构,要提高审批和留痕标准。

案例6:项目失败后第一反应是瞒报、拖报,结果追责反而更重

事实场景:某子企业项目已经出现明显亏损迹象,但相关负责人担心暴露后影响考核和任用,选择“先压一压,再看看”,最后不仅损失扩大,还叠加了瞒报和报告程序问题。

踩中的条文:不只对应原始业务条款,还很容易叠加第三十三条(瞒报、漏报、谎报)和第五十九条(书面报告义务)。

责任链怎么拉:这种情形最容易从“业务失误”升级为“业务问题 + 上报问题 + 程序问题”三重责任。

进一步学习:跳到原条文 / 跳到原条文 / 跳到原条文

  • 事情不怕报,最怕的是已经需报还想压着不报。
  • 重大项目最好单独设置“异常事项直报机制”。

第一章 总则

5 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一条为坚持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出资人监督,规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整部办法的总说明,告诉你为什么要设这套追责规则:核心不是为了处分人,而是为了把出资人监督、保值增值和防止国资流失落到实处。

这条怎么用
  • 做制度、培训、汇报时,先用它解释“为什么要管”,把追责和国资保值增值目标连起来。
  • 后面条文出现理解分歧时,先回到这一条看监管目的,再判断该从严还是该容错。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一条不是套话,是整部办法的总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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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适用对象条款,先把“谁算本办法里的中央企业”划出来,防止对象搞错。

这条怎么用
  • 接到线索先看主体身份,确认是不是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 做内部培训时,用它说明本办法主要管的是哪一类央企,不是所有企业一概适用。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条先划边界,先问“是不是这部办法管的人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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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在给“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下定义,把违反规定、不履职、乱履职、错误履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都装进来。

这条怎么用
  • 案件定性时先用这条判断有没有进入“责任追究”范围,而不是一上来只盯着是否违法犯罪。
  • 写报告时可用这条说明:不仅故意乱来要追责,该做没做、做了但做错也可能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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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三条管的是“责任追究是什么”,不是只有贪腐才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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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责任追究工作全过程,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依规问责。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三)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调查核实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既考虑量的标准也考虑质的不同,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认定相关人员责任,保护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恰当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坚持分级分层追责。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界定责任追究工作职责,分级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分别对企业不同层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追究处理,形成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五)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的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总结和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高质量发展。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列的是追责工作的基本原则,告诉你办案不能乱来,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级负责、惩治和治理并重。

这条怎么用
  • 做追责方案时,用这条检查程序和结论有没有失衡,比如是不是只想处罚、不重整改。
  • 遇到争议时,可用这条提醒不能只看结果,还要看事实、责任、程序是否都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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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条管办案方法,告诉你这案子要怎么公正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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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条在责任追究工作中,深入调查违规情形背后存在的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等行为,发现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强调不能只查经营失误本身,还要顺藤摸瓜查有没有侵吞国资、利益输送、违纪违法甚至犯罪。

这条怎么用
  • 案件调查中发现利益链异常时,不能停在经营层面,要同步考虑纪检监察或司法移送。
  • 做线索研判时,用它提醒自己别把“经营问题”看浅了,背后可能藏着更重的问题。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五条就是“别只看表面亏损,要往深里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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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14 条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九条所列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责任追究的触发条款,意思是:行为落入第七条到第十九条的情形,又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就进入追责视野。

这条怎么用
  • 案件初判时,用它把“违规情形”和“损失后果”两个条件串起来看,不能缺一头。
  • 做目录学习时,把它当成连接总则和具体红线条款的桥梁条款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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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六条就是“红线行为 + 损失后果 = 可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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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条集团管控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集团经营管控的规定未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

(二)违反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或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的重大经营投资事项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三)违反主责主业管理规定,聚焦主业发展不到位,在发展定位、方向和战略上存在偏差;

(四)集团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存在缺陷,致使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

(五)违反有关规定设立多层架构开展业务规避监管;

(六)违反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未有效履行职责,对所属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不规范;

(七)所属子企业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且对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八)所属子企业违反规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循环等虚假贸易业务;

(九)对国家有关监管机构就经营投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拒绝整改、拖延整改、虚假整改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集团管控方面哪些问题会被追责,本质上是在管总部对子企业、层级架构、授权放权和管控机制失灵。

这条怎么用
  • 碰到子企业失控、层级过多、无关多元、控而不管的情形时,优先对照这条找责任点。
  • 取证时重点看集团管控制度、授权清单、对子企业监管台账和风险预警是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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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七条管“总部有没有把下面真正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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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条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履行合规管理、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职责,导致合规管理、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缺失,内控流程存在重大缺陷;

(三)未按规定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等进行法律审核;

(四)未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有关规定,表外负债、变相举债或过度负债导致债务危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

(五)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六)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指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企业账实严重不符;

(七)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敷衍应付或应对处置不及时、措施不得力。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风险管理失守会怎么追责,核心是合规、内控、风控、法律审核、债务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

这条怎么用
  • 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时,用这条倒查制度有没有、预警有没有、法律审核有没有、报告有没有及时。
  • 做整改时,重点补的是风控流程、法律审核机制和重大风险直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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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八条管“风险是不是被看见、被报告、被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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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九条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订立、履行合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

(二)未正确履行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应得合同权益;

(三)违反规定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四)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

(五)违反规定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

(六)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七)采取弄虚作假、无关多元等方式拼凑、虚增营业收入。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购销管理里的追责红线,主要防的是虚假贸易、无商业实质交易、异常预付、违规赊销等问题。

这条怎么用
  • 购销类案件先看合同、物流、发票、资金和实际货权是否能闭环,不能只看账面单据。
  • 遇到高比例预付、长期挂账、循环贸易、空转贸易时,直接对照这条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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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九条管“买和卖是不是假的,是不是脱离真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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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条工程承包建设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或风险分析;

(三)违反规定,无合理商业理由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中标;

(四)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

(五)未按规定程序对合同约定进行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未按规定招标或规避招标;

(七)转包、违反规定分包等;

(八)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工程承包建设领域的追责情形,重点盯低价恶性抢标、违规转包分包、异常变更、失控付款等问题。

这条怎么用
  • 工程项目出问题时,重点查投标测算、分包审批、变更签证、进度付款和现场管理记录。
  • 对“先中标再想办法补回来”的项目,可用这条直接定位为高风险红线事项。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条管“工程项目别靠低价乱抢、靠变更乱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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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一条金融业务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投资各类金融机构;

(二)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核备案程序发起设立或出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违反规定开展信托、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和基金业务,服务主业不力,脱实向虚;

(四)违反规定开展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

(五)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规定参与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六)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资产。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金融业务方面的追责情形,主要管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突破授信风控、脱离主业乱做金融等问题。

这条怎么用
  • 遇到保理、融资租赁、委贷、担保、基金等金融安排时,先核对业务资质、授权边界和风险隔离。
  • 对脱实向虚、通道化、嵌套化金融操作,可直接把这条当成定性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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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十一条管“金融业务能不能做、怎么做、有没有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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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二条科技创新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通过制售、采购伪创新伪国产产品,虚假完成攻关任务;

(二)对承担的科技创新任务进度造假、成果虚报;

(三)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或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

(四)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套牌贴牌等形式骗补骗扶;

(五)科技研发投入统计不实,虚列虚报研发投入。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科技创新领域的追责情形,意思是创新可以试,但不能借创新名义乱决策、乱花钱、乱转化。

这条怎么用
  • 看科创项目时,要把立项依据、阶段评审、预算控制、成果转化和止损退出机制一起查。
  • 适用容错时,这条和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要联动看,区分探索失误和明显违规。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二条管“创新不是免责牌,探索也要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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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筹集和使用资金;

(二)违反规定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等;

(三)设立“小金库”;

(四)违反规定集资、发行股票或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等;

(五)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六)违反规定自定薪酬,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

(七)因财务内控缺失或未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发生资金挪用、侵占、盗取、欺诈等;

(八)违规出借资金;

(九)未按规定对有关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使用。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资金管理的追责红线,重点是违规拆借、出借、占用、挪用、异常付款和资金体外循环。

这条怎么用
  • 资金类案件要同时看付款审批、对方主体、用途证明、回收安排和担保条件,不能只看付款单。
  • 对临时周转、预付款、往来款长期挂账等情形,可直接用这条做初筛。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三条管“钱流到哪了,为什么流,能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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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四条产权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划转国有产权;

(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

(三)隐匿应当纳入审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授意、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等;

(四)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

(六)违反规定进行国有资产交易流转;

(七)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程序,违规管理国有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违规使用企业许可证件、资质证明文件;

(八)未按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违反规定使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表);

(九)违反规定代持股权、虚假控股、控股不控权、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产权管理方面的追责情形,防的是产权处置、转让、受让、登记、代持等环节失真失控。

这条怎么用
  • 产权交易出问题时,重点查评估范围、交易条件、信息披露、决策程序和权属状态。
  • 发现低价转让、暗箱安排、代持控制、权属不清时,优先对照这条。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四条管“产权是不是按规矩、按公允价格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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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风险分析;

(二)项目概算未按规定进行审查,严重偏离实际;

(三)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

(四)决策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预案;

(五)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

(六)购建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干预、规避或操纵招标;

(七)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和追加投资等;

(八)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或烂尾、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

(九)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投资方案并采取止损措施;

(十)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监管制度明令禁止或不予备案的投资项目;

(十一)未按规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在后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或经后评价发现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固定资产投资的追责情形,主要管违规立项、盲目扩张、超概算、未批先建、投后失控。

这条怎么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回头查立项论证、概算控制、建设审批和后评价资料。
  • 发现大项目一边建设一边改方案、投资失控时,可用这条找责任链。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五条管“项目能不能上、投多少、能不能控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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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六条股权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析等,存在重大疏漏;

(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

(三)授意、指使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出具虚假报告;

(四)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决策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项目,或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预案;

(五)违反规定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六)投资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损国有权益的条款,致使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

(七)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并购价款;

(八)投资并购后未按有关工作方案开展整合,致使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

(九)投资参股后未行使相应股东权利,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十)偏离核定主责主业和战略规划投资,以大额负债形式形成主业无关资产;

(十一)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监管制度明令禁止或不予备案的投资项目;

(十二)未按规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在后评价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或经后评价发现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股权投资的追责情形,重点防的是尽调走过场、控制权设计失当、估值失真和投后失管。

这条怎么用
  • 并购和股权投资先看尽调、估值、协议控制条款、董事席位和退出机制是不是做扎实了。
  • 一旦出现控股不控权、代持、虚假控股、投后失控,直接对照这条追责任。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六条管“投股权不能只买股份,还要买到控制力和退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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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七条改组改制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三)故意转移、隐匿国有资产或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授意、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等鉴证结果;

(四)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无偿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员工持股、破产重整或清算等改组改制过程中,违反规定,导致发生变相套取、私分国有资产;

(六)未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转让价款;

(七)改制后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损国有权益的条款。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改组改制方面的追责情形,主要防止改制中低价处置、利益输送、程序虚化和国资流失。

这条怎么用
  • 改制案件重点查资产清查、评估、职工安置、交易安排和方案审批是否真实完整。
  • 凡是借改制做利益转移、价格失真、程序绕行的,都可用这条定性。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七条管“改制不能变成低价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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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八条境外经营投资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导致境外投资管控缺失;

(二)违反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

(三)未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风险防控措施对外投资或承揽境外项目,或对境外经营风险管控缺失;

(四)违反规定采取不当经营行为,以及不顾成本和代价进行恶性竞争;

(五)违反规定向中介机构支付购买代理性等中介服务的费用;

(六)违反规定开展投资监管制度明令禁止或不予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

(七)违反本章其他有关规定或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境外经营投资行为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境外经营投资方面的追责情形,核心是国别风险、合规制裁、代理中介、境外付款和驻外管理。

这条怎么用
  • 境外项目调查时,先看背景调查、国别风险评估、合规审查、代理服务和付款依据。
  • 对高风险国家、复杂中介、多层交易结构,要把这条作为重点预警条款。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八条管“境外项目别在看不清的人和钱上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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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追究情形。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兜底条款,意思是前面没列到的其他违规经营投资行为,只要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也能追责。

这条怎么用
  • 遇到新型业务、混合模式或条文没点名但明显失职失规的情形,可用这条兜底。
  • 用这条时要把违规点、职责失守点和损失后果写得更扎实,防止兜底过宽。
记忆抓手

记住:第十九条就是“前面没写到,不等于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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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8 条

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条对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认定资产损失金额,以及对企业、社会和国家等造成的影响。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损失和不良后果怎么认定,先把认定基础讲清楚:要在调查核实后,依法认金额、认影响。

这条怎么用
  • 做案件报告时,这条是“损失认定”部分的总依据,不能只凭感觉下结论。
  • 实务中要把金额和外部影响并列写,不要只写一个数字就结束。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条管“损失和影响都要认,而且要有依据地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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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一条资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与相关人员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金额及影响;间接损失是由相关人员行为引发或导致的,除直接损失外、能够确认计量的其他损失金额及影响。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把资产损失分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醒你算损失时不能只看眼前一笔亏了多少钱。

这条怎么用
  • 核损时既要算直接亏损,也要梳理由此带来的可计量后续损失。
  • 写报告时把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分栏列示,会比混在一起更清楚。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一条管“损失不止一层,别只会算表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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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二条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为较大资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为重大资产损失。涉及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查处的损失标准,遵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给出500万和5000万两道金额线,是区分一般、较大、重大资产损失的核心标准。

这条怎么用
  • 案件一进来就要先估损,看大致落在哪个档位,因为后面处理力度和程序要求都会受影响。
  • 金额卡在临界点附近时,审计、评估、鉴证材料一定要做实。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二条就是“500万、5000万”两条必须背下来的金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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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三条资产损失金额及影响,可以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法出具的书面文件,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等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以及企业内部证明材料等,进行综合研判认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损失金额和影响可以靠哪些证据来认定,核心是专业机构意见、司法行政文件和其他可靠材料。

这条怎么用
  • 做案件时不要凭经验报数,要尽量用审计、评估、鉴证、判决、处罚文书来锁定金额。
  • 证据来源越正式,后面责任认定和申诉复核越稳。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三条管“损失怎么拿证据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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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四条相关违规经营投资虽尚未形成事实资产损失,但确有证据证明资产损失在可预见未来将发生,且能可靠计量资产损失金额的,经中介机构评估可以认定为或有损失,计入资产损失。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或有损失,即使眼下还没真的亏出来,但未来大概率要发生且可计量,也能计入损失。

这条怎么用
  • 对已经出现明显坏账、担保代偿、资产减值趋势的事项,不要等亏损坐实才处理。
  • 适用这条时,要特别注意中介评估和计量依据,防止主观臆断。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四条管“还没爆出来的亏,也可能先认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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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五条其他不良后果主要包括:

(一)发生经营资质被降低等级或吊销、银行资金账号被冻结、财务状况恶化等,导致中央企业生产经营优势丧失,资金链断裂,持续经营能力下降的;

(二)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受到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处罚、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等,致使中央企业商业信誉,以及依法合规经营形象受损的;

(三)因违规经营,受到有关方面管制、制裁,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四)发生国有资产监管或行业管理相关规划执行落实偏差较大、重要工作目标实现未达预期、重要监管指标未能完成等,对中央企业相关工作进展和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的;

(五)其他对企业、社会和国家等造成的负面影响。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什么叫“其他不良后果”,就是告诉你不是只有金额损失才算后果。

这条怎么用
  • 遇到重大舆情、严重处罚、社会影响、国家利益受损等情况时,要同步用这条认定后果。
  • 写报告时别只写钱,还要把非金额后果列出来。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五条管“没亏钱,也可能后果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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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六条其他不良后果的程度,可以根据违规情节和结果影响等,划分为一般不良后果、较大不良后果、重大不良后果:

(一)一般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较轻,影响主要在涉事企业层面;

(二)较大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较重,影响主要在相关行业或中央企业整体层面;

(三)重大不良后果,是指违规情节严重,影响主要在国家和社会层面。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把其他不良后果也分成一般、较大、重大三个层级,方便后续处理时区分轻重。

这条怎么用
  • 对舆情、处罚、社会影响等事项要分级写,不能笼统说“影响较大”。
  • 做定级时,把情节严重性和结果影响两个维度一起看。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六条管“后果也要分等级,不是只分有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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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认定

第二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七条不良后果及其程度,可以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法出具的书面文件,新闻媒体的报道等,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相关方面专家的论证意见,以及企业内部证明材料等,考虑违规行为发生背景,负面结果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认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不良后果及其程度可以用哪些材料来证明,核心是要让“影响”也有证据支撑。

这条怎么用
  • 舆情、监管处罚、行业影响等,都要留处罚文书、媒体报道、专家论证和企业证明材料。
  • 别只在报告里写影响很大,要把支撑这个结论的材料列清楚。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七条管“影响大小也得靠证据,不是靠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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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9 条

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二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八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责任认定总入口,先把责任分成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三大类。

这条怎么用
  • 案件定责时,用这条先搭责任框架,再往下细分谁是哪一类责任。
  • 任职期间出的问题,原则上先从这条进入,不要一上来就随意贴标签。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二十八条管“责任分三类,先分类再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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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二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二十九条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企业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一)本人或与他人共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三)未经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以其他方式研究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五)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授权(委托)其他领导人员决策且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等;

(六)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专门解释什么叫直接责任,就是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对结果起决定性直接作用的责任。

这条怎么用
  • 找直接责任人时,重点看谁具体经办、具体操作、具体拍板了关键动作。
  • 不是在流程上出现过名字就一定是直接责任,要看对结果是不是起直接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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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二十九条管“谁是真正下手办这件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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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条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解释主管责任,就是分管领导或直接主管在自己分管范围内该管没管好要承担的责任。

这条怎么用
  • 看主管责任时,重点查分管职责、日常监督、审批把关和异常情况处置。
  • 只要属于分管范围,不能用“不是我经办”就完全推掉。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条管“不是你做的,但归你管,你也可能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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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一条领导责任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解释领导责任,主要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有没有失察失管、决策失当。

这条怎么用
  • 看领导责任时,要查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项是否知情、是否审批、是否放任不管。
  • 重大事项一旦明显失控,主要负责人往往绕不过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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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三十一条管“主要负责人不能只挂名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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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二条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致使发生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形的,上级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一级企业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包括:

(一)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且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多次发生较大、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较大、重大不良后果的。

除上一级企业有关人员外,更高层级企业有关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包括:

(一)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资产损失金额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

(二)在一定时期内多户所属子企业连续集中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穿透责任,子企业出事,不代表责任只停留在子企业,上级企业也可能被追。

这条怎么用
  • 对子企业案件要同步倒查上级企业有没有失察失管、违规授权或明知不管。
  • 写责任链时,不能只写最下面一层,要往上看管控责任有没有断。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二条管“子公司出事,不等于总部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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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三条中央企业违反规定瞒报、漏报或谎报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比照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责任认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瞒报、漏报、谎报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责任认定,是典型的“业务问题外再加一条上报责任”。

这条怎么用
  • 发现迟报、压报、假报时,要把原业务问题和报告问题分开认定。
  • 重大事项直报机制做不好,最后往往就是用这条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三条管“事情出了可以报,不能压着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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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四条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和有关工作职责要求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对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比照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责任认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企业自己不按要求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也要被追责,防止企业内部护短不办案。

这条怎么用
  • 审计、巡视移交后,如果企业迟迟不启动追责,就要考虑适用这条。
  • 这条常用来倒逼企业把责任追究工作真正建起来、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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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三十四条管“该追不追,本身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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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五条中央企业有关经营决策机构以集体决策形式作出违规经营投资的决策或实施其他违规经营投资的行为,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承担相应集体责任,有关成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集体决策责任,意思是开会集体决定并不能天然免掉个人责任。

这条怎么用
  • 遇到董事会、总办会、专题会集体拍板的事项,要查每个成员的发言、表决和异议记录。
  • 有明确反对意见并保留记录的人,和随大流同意的人,责任上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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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三十五条管“集体决策不是集体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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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责任认定

第三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六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依法合规经营、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未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不良后果前提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免予承担责任:

(一)在组织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推动装备国产化应用中,因试验探索性强和不确定性大,以及因技术路线选择调整、成果转化市场变化等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

(二)在开展战略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实施重大改革措施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以及客观上无法先行预见的外部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未达预期的;

(三)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工作中,因客观上无法先行预见的相关政策重大调整、外部环境重大变化导致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四)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保留意见的;

(五)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客观因素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免予承担责任的情形。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尽职合规免责条款,告诉你在依法合规、忠实勤勉、没有谋私、未造成重大损失后果前提下,哪些情形可以争取免责。

这条怎么用
  • 想争取免责,关键不是喊口号,而是拿出尽调、法审、风控、上会、跟踪、止损这些硬证据。
  • 创新、战新、探索性项目最该反复看这条,用来区分合理试错和明显违规。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六条管“免责不是嘴上说,是靠尽职材料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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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17 条

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三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七条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等,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批评或诫勉。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

(二)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不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移送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四)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五)处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存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所规定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六)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列出处理工具箱,告诉你追责可以怎么处理人,包括批评诫勉、组织处理、扣薪、禁入、处分、移送等。

这条怎么用
  • 做处理方案时先对照这条选工具,再决定单独用还是合并用。
  • 它是第五章的总目录,后面具体条文都可以视作这条的展开。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七条管“追责能动哪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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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三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八条中央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外,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发生一般资产损失或一般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等处理,可以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50%以下的绩效年薪。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可以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30%以下的绩效年薪。

(二)发生较大资产损失或较大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5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所在任期或最近一个完整任期5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及前一年度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30%—7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所在任期或最近一个完整任期30%—70%的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三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三)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所在任期或最近一个完整任期100%的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对领导责任人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7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所在任期或最近一个完整任期7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中央企业发生损失或不良后果后,对相关责任人的基本处理方式,是最有“疼感”的条款之一。

这条怎么用
  • 实际处理时,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理要分开列明,避免漏项。
  • 很多人只盯处分,但这条真正要看的是职务处理和薪酬追索会不会叠加。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三十八条管“追责不是口头批评,是真有岗位和钱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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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三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三十九条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中央企业有关人员责任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和禁入限制等处理,同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薪酬: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30%—100%的绩效年薪、扣减和追索责任认定年度所在任期或最近一个完整任期30%—100%的任期激励收入,终止尚未行使的其他中长期激励权益、上缴责任认定年度(含)前三年的全部中长期激励收益、三至五年内不得参加企业新的中长期激励。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子企业出事但应追中央企业有关人员责任时,该怎么处理这些上级人员。

这条怎么用
  • 做穿透追责时,这条是上级企业人员处理的直接依据。
  • 它提醒你:问题发生在下级,不代表处理只到下级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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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三十九条管“上级人员怎么因为下级问题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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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条对承担集体责任的中央企业有关经营决策机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调整或收回有关出资人授权放权;对造成资产损失金额巨大且危及企业生存发展,或造成其他特别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改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对承担集体责任的决策机构怎么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收回授权放权等。

这条怎么用
  • 遇到集体决策失灵时,不要只处理个人,还要看机构层面的授权是不是该收回。
  • 它特别适合用在重大决策机制本身失灵的案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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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条管“有时不只是人有问题,机制本身也要被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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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一条责任认定年度是指责任追究处理年度。有关责任人在责任追究处理年度无任职或任职不满全年的,按照最近一个完整任职年度执行;若无完整任职年度的,参照处理前实际任职月度(不超过12个月)执行。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责任认定年度怎么确定,解决的是扣薪追索时按哪一年算的问题。

这条怎么用
  • 算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时,先回到这条定责任认定年度,别年份用错。
  • 遇到任职不满一年的,要按这条规则折算或参照最近完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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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一条管“钱按哪一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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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二条对同一事件、同一责任人的薪酬扣减和追索,按照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处分、责任追究等扣减薪酬处理的最高标准执行,不合并使用。

对不同事件,同一责任人、同一责任认定年度的薪酬扣减和追索比例累计不超过100%。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同一事件、同一责任人的薪酬扣减和追索不重复叠加,按最高标准执行。

这条怎么用
  • 遇到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都涉及扣薪时,用这条防止重复扣、重复追。
  • 写方案时要明确适用的是哪一套最高标准,别几个标准一起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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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二条管“同一件事扣钱,不是想怎么叠就怎么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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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三条相关责任人受到诫勉处理的,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级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同时受到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不同处理方式对应的影响期,核心是影响提拔、进一步使用和任职安排。

这条怎么用
  • 人事部门做干部任用审核时,要把这条和处理决定一起联动核对。
  • 它不只是办案条款,也是后续干部管理和任用限制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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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三条管“处理之后,多久不能提拔和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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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理:

(一)资产损失频繁发生、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的;

(二)屡禁不止、顶风违规、影响恶劣的;

(三)强迫、唆使他人违规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四)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扩大的;

(五)瞒报、漏报或谎报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拒不配合或干扰、抵制责任追究工作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从重处理情形,主要对应恶性更大、后果更重、态度更差、隐瞒更深的情况。

这条怎么用
  • 想主张从重时,要把对应事实一项项钉牢,不能只写一句“影响恶劣”。
  • 它常和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联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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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四条管“哪些情况会让处理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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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五条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受到责任追究处理,在影响期内再次有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加重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在影响期内再次违规并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要加重处理。

这条怎么用
  • 办新案时,要同时核查责任人是否还在前案影响期内。
  • 它体现的是再犯从严,尤其适合整治屡教不改的情形。
记忆抓手

记住:第四十五条管“刚受处理又再犯,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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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六条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

(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

(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

(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

(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

(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是容错条款,解决的是改革发展中的失误哪些可以容,哪些绝对不能打着创新名义容。

这条怎么用
  • 适用容错时,重点看是不是没有主观故意、没有谋私、没有独断专行,也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 做改革、科创、试点类项目培训时,这条必须和第三十六条一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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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六条管“该容的失误和不该容的违规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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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七条从轻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的责任追究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理。

从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的责任追究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解释什么叫从轻处理,即仍在法定处理幅度内,但给较轻处理。

这条怎么用
  • 写处理建议时,如果想主张从轻,要先确认仍然没有突破原本处理幅度。
  • 它是一个法律技术概念,和减轻处理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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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四十七条管“轻一点,但还在原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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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八条减轻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的责任追究处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理。

加重处理,是指在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的责任追究处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解释什么叫减轻处理,即跳出原处理档次,往下减一档处理。

这条怎么用
  • 主张减轻时,必须比从轻更充分地说明理由,因为已经跨档处理了。
  • 实务中要把从轻和减轻严格分开写,不能混用。
记忆抓手

记住:第四十八条管“不是原档里挑轻的,而是直接降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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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四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四十九条对于违规经营投资有关责任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处理,但是具有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对本应给予较轻组织性处理的人,如果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可以免除处理。

这条怎么用
  • 适用于本来只是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这类较轻处理的情形。
  • 用这条时要把第四十六条的容错条件逐条对上。
记忆抓手

记住:第四十九条管“轻微处理在满足容错条件时可以直接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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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五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条对违规经营投资有关责任人减轻或免除处理,须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企业或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减轻或免除处理不能本级自己随便定,必须报上一级企业或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这条怎么用
  • 企业想减轻、免除处理时,一定要提前准备审批材料和论证依据。
  • 这条是程序红线,审批层级错了,后面很容易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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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条管“想减、想免,必须报更高一级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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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五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一条相关责任人已经退休,依照本办法应当予以免职、降职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违规经营投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可以依法依规追究其赔偿责任;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责任人已调任、离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退休人员也不是一退了之,待遇可以调整,赔偿责任、违纪违法责任也可以继续追。

这条怎么用
  • 遇到已退休责任人时,不要因为人退了就停案,要继续查待遇调整、赔偿和移送问题。
  • 这条是防止“退休即安全”的关键条款。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五十一条管“退休不是免责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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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五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二条相关责任人在责任认定年度已不在本企业领取绩效年薪的,按离职前一完整任职年度全部绩效年薪及最近一个完整任期激励收入总和计算,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追索扣回其薪酬。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责任人已经不在本企业领绩效年薪时,薪酬追索该按什么口径算。

这条怎么用
  • 算离职人员追索金额时,用这条确定基数,别因为人离职就无从下手。
  • 任期激励和最近完整任期收入通常是这里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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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二条管“人走了,钱怎么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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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责任追究处理

第五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中央企业董事(监事)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等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董事、监事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适用相应处理,不是只管经营班子。

这条怎么用
  • 公司治理类问题里,别只盯经理层,也要同步看董事监事责任。
  • 它是把责任追究对象从经营人员扩到治理结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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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三条管“董事监事也在追责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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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8 条

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之间的职责划分原则,按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来办。

这条怎么用
  • 接到线索先看谁有权限办,别案件一开始就归口错了。
  • 做制度流程图时,这条是职责划分的总依据。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五十四条管“谁来办,先看出资关系和管干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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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国资委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责任追究有关制度;

(二)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发生的重大资产损失、重大不良后果、产生较大不良后果的较大资产损失,以及涉及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认为有必要直接组织开展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

(四)对中央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五)对需要中央企业整改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有关整改工作要求;

(六)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央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七)其他有关责任追究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国务院国资委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国资委侧的职责清单。

这条怎么用
  • 需要区分国资委做什么、企业做什么时,就回到这条和第五十七条对照看。
  • 做汇报和分工表时,这条适合直接转成职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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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五条管“国资委这边主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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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国资委内设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有关问题和线索,初步核实后进行分类处置,并采取指导督办、挂牌督办、联合核查、专项核查、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关核查工作,认定相关人员责任,研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国务院国资委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具体怎么干,包括受理、初核、分类处置、督办等。

这条怎么用
  • 线索移交和督办机制设计时,要重点看这条。
  • 它比第五十五条更具体,属于责任追究机构的操作职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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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六条管“国资委专门机构具体怎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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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七条中央企业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责任追究有关制度;

(二)组织开展本级企业发生的一般或较大资产损失、一般或较大不良后果,二级子企业发生的重大资产损失、重大不良后果、产生较大不良后果的较大资产损失,以及涉及二级子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三)认为有必要直接组织开展的所属子企业责任追究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子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工作;

(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组织开展有关责任追究工作;

(六)其他有关责任追究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中央企业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企业侧的职责清单。

这条怎么用
  • 企业内部做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时,这条是职责分工总表。
  • 需要向上解释企业应承担哪些自办、自查、自报责任时,就用这条。
记忆抓手

记住:第五十七条管“企业自己该干哪些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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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并做好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协同配合。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要求中央企业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并和纪检监察、审计、法务等协同。

这条怎么用
  • 做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时,要把组织体系、职能部门和协同机制一并写进去。
  • 这条适合直接转化为企业的责任追究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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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八条管“体系要建起来,不能临时拼凑办案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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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五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五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对较大和重大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书面报告,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定期报送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建立报告制度,要求较大和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书面报告。

这条怎么用
  • 出现较大、重大事项时,要先判断是否触发书面报告义务。
  • 它是重大案件直报、定期报送制度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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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五十九条管“哪些问题必须往上书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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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六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条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和有关工作职责要求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国务院国资委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中央企业自己不按规定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的,国务院国资委可以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

这条怎么用
  • 企业久拖不办、敷衍了事时,可用这条倒逼负责人担责。
  • 它和第三十四条前后呼应,一个讲企业内部定责,一个讲国资委外部追责。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条管“企业不办案,企业负责人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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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责任追究工作职责

第六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强化责任追究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有关人员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责任追究工作本身也要有保障,也要被监督,相关人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同样可能被追责。

这条怎么用
  • 做责任追究机构建设时,这条要求人员、经费、机制都要配齐。
  • 责任追究人员自己失职失守时,也可以反向适用这条。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一条管“办追责的人自己也不能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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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24 条

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二条开展中央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一般应当遵循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或调查、处理和整改等程序。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给出责任追究工作的总流程:受理、初核、分类处置、核查或调查、处理、整改。

这条怎么用
  • 做流程图、台账、培训课件时,直接把这条展开就是完整办案路径。
  • 任何案件都可以先回到这条,检查自己现在走到哪一步了。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二条就是“全流程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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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三条受理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并进行有关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受理阶段要做什么,核心是接收线索并做好证据材料收集、整理、分析。

这条怎么用
  • 线索一进门就要整理底稿,不能边办边找材料。
  • 它提醒你受理不是登记一下就完了,而是要为后面初核打基础。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三条管“线索进门后先收、先理、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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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国资委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下列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索: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

(二)审计、巡视、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

(三)中央企业报告的;

(四)其他有关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和线索。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国务院国资委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受理哪些企业的问题和线索,是国资委受案范围条款。

这条怎么用
  • 判断是否该报到国资委专门机构时,先对照这条看受理范围。
  • 归口不清的案件,先用这条分流。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四条管“哪些案子归国资委专门机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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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五条对受理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必要的初步核实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受理后要进行必要的初步核实,是正式立案调查前的筛查环节。

这条怎么用
  • 不是所有线索都直接全面调查,先用这条做初核过滤和判断。
  • 初核阶段重点是判断线索值不值得继续往下走。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五条管“先摸一遍底,再决定怎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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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六条初步核实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资产损失及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

(二)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责任追究范围;

(四)有关方面的处理建议和要求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列出初步核实的主要内容,相当于初核清单。

这条怎么用
  • 做初核底稿时,可以直接按这条逐项列核查目录。
  • 它特别适合转成核查清单或表单模板。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六条管“初核到底要核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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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七条初步核实的工作一般应当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最长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规定初步核实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可延15个工作日,是初核时限红线。

这条怎么用
  • 办案台账要单独记录这条时限,防止初核无限拖。
  • 需要延长时,要尽早启动内部审批,别等超期后再补手续。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七条就是“30天 + 最多延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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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八条根据初步核实情况,对确有违规违纪违法事实的,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处置。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根据初核情况进行分类处置,是从初核走向下一步处理的转折条款。

这条怎么用
  • 初核结束后,要按这条决定是移交、督办、调查还是其他处理,不要停在半空中。
  • 案件推进慢时,往往是卡在这一条没有及时做分类决定。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八条管“初核完了,接下来往哪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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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六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六十九条分类处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属于国务院国资委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由国务院国资委专门责任追究机构组织实施核查或调查工作,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需进一步查证的,经国务院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立案,书面告知被核查或调查企业,并向有管理权限的国家监察机关通报;

(二)属于中央企业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移交和督促相关中央企业进行责任追究;

(三)涉及中管干部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后,按要求开展有关核查或调查工作;

(四)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责任追究职责范围的,移送有关部门;

(五)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列出分类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案件分流动作清单。

这条怎么用
  • 做分类处置意见时,可以按这条逐项列明拟采取的路径和理由。
  • 它适合转化为“分类处置审批单”。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六十九条管“分类处置要做哪些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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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条国务院国资委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专门工作组,对违规经营投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核查或调查工作,核实责任追究情形,确定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程度,查清原因,准确定性,厘清和认定相关人员责任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要根据需要组建工作组开展核查或调查,并查清事实、损失、后果、原因和责任。

这条怎么用
  • 正式进入调查阶段后,先搭工作组、定分工、定目标,别大家一窝蜂去问材料。
  • 这条是调查方案和任务书的总依据。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条管“正式调查怎么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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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一条结合中央企业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以及消除不良影响工作进展情况,可以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可以结合减少或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进展,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这条怎么用
  • 不是一定要等项目完全收尾后才追责,可以边止损边启动追责。
  • 对正在补救的项目,这条特别重要,防止以“还在处理”为由一直不动。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一条管“止损和追责可以并行,不必等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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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二条工作组开展核查或调查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取证:

(一)与被核查或调查事项有关的人员谈话,形成谈话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或要求有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对不便于当面谈话的,可以通过信函了解情况;

(二)查阅、复制被核查或调查企业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资料和账簿、原始凭证等相关材料;

(三)必要时听取企业关于被核查或调查事项的汇报,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

(四)实地核查或调查企业实物资产等;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计、评估或鉴证等;

(六)其他必要的工作措施。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列出核查或调查时可以采取的取证措施,是调查工具清单。

这条怎么用
  • 做调查方案时,直接按这条设计调取资料、谈话、核验等取证动作。
  • 它提醒你取证要依法依规,不是什么方法都能用。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二条管“调查时有哪些取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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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三条在核查或调查期间,对相关责任人未支付或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益等均应当暂停支付或兑现,相关责任人原则上不得离职;对有可能影响核查或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相关责任人,可视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等措施。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调查期间可以暂停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中长期激励等支付或兑现,并原则上限制相关责任人离职。

这条怎么用
  • 案件一旦进入重要调查阶段,就要同步评估是否需要暂停激励兑现,防止后续难追。
  • 它是风险控制条款,作用是防止人员和利益先跑掉。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三条管“调查期间先把钱和人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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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四条在重大违规经营投资事项核查或调查工作中,对确有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以商请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必要支持;发现的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问题和线索,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重大案件调查时可以商请纪检监察支持,发现违纪违法犯罪线索要按规定移送。

这条怎么用
  • 案件复杂、阻力大、涉嫌腐败时,不要单线硬扛,要及时启动协同机制。
  • 它是调查和纪检监察、司法衔接的程序条款。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四条管“重大案子该借力就借力,该移送就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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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五条核查或调查工作一般应当于6个月内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规定核查或调查一般6个月内完成,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是正式调查的时限红线。

这条怎么用
  • 重大案件一定要建时间轴,别让调查无限期拖下去。
  • 确需延长时,要留足程序痕迹,防止后续被质疑超期。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五条就是“调查一般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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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六条核查或调查工作结束后,一般应当听取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关于核查或调查工作结果的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包含违规事实、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情况的核查(调查)报告和责任认定情况的报告,并在综合后进行合法性审查。

工作组在听取意见时,应当将核查或调查确定的事实以及相关依据告知相关责任人,由其进行陈述、申辩,并签署意见。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调查结束后要听取企业和责任人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报告和责任认定意见。

这条怎么用
  • 这一步最容易出程序问题,所以听取意见、集体讨论、报告成稿都要留痕。
  • 它是处理决定前的重要程序保障,不能省略。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六条管“调查完不能直接拍板,还要听意见、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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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七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核查或调查工作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形成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并对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国有资产监管措施。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对核查或调查发现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存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所规定违法行为的,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相应处分;不属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移送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和监管措施。

这条怎么用
  • 处理人和整改事要一起写,不能只处理人不提整改。
  • 对需要向上报批或由他方处理的,也要在这一步形成建议和移交意见。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七条管“案子落地:既处理人,也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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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八条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

被处理人申诉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为核查或调查处理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有证据证明核查或调查处理依据的鉴证意见等文件已发生改变的。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被处理人的申诉权,明确一个月内可书面申诉,且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决定执行。

这条怎么用
  • 送达处理决定时,要把申诉权利和期限讲清楚、送达到位。
  • 办案时要预判申诉风险,所以原决定的证据和程序必须先扎实。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八条管“可以申诉,但先执行、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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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七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七十九条国务院国资委或中央企业作出处理决定的,被处理人向作出该处理决定的单位申诉;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作出处理决定的,向上一级企业申诉。

依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作出处分决定的,按其规定程序申诉。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申诉向谁提,核心是找作出决定的单位或上一级企业。

这条怎么用
  • 告知申诉路径时别写错对象,否则很容易造成程序争议。
  • 它是申诉受理分级规则条款,适合直接写进送达文书里。
记忆抓手

记住:第七十九条管“申诉该递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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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条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自受理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复核,按照相关程序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处理决定的申诉决定,并以适当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企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申诉复核的期限和结果形式,要求30个工作日内复核并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决定。

这条怎么用
  • 收到申诉后要立刻起算复核时间,别把复核拖成新一轮无限审查。
  • 复核结论必须形成正式结果并告知申诉人及所在企业。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条管“申诉不是无限拖,30个工作日内要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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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体系,堵塞经营管理漏洞,严守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底线。对企业经营行为中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衔接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整改工作怎么做,要求企业吸取教训、优化流程、完善内控、堵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这条怎么用
  • 整改报告不能写成态度表态,要落到制度、流程、系统、授权和人员管理上。
  • 对普遍性问题,还要从个案往类案反推,形成系统整改。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一条管“追责不是终点,补漏洞才是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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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二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整改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国务院国资委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警示典型案例,防止屡查屡犯,巩固整改成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规定收到处理决定或整改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要报送整改报告和材料,国资委还会监督检查。

这条怎么用
  • 办完案后马上建立整改台账,别等快到60天才仓促凑材料。
  • 典型案例通报、监督检查、再警示,后续都和这条有关。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二条就是“60个工作日内交整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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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三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三条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开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当加强与审计、巡视、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对移交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责任追究成果运用。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责任追究工作要和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并对移交线索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这条怎么用
  • 多部门移交案件时,要建立反馈闭环,不能只收线索不回音。
  • 它是责任追究协同机制的关键条款。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三条管“不是单兵作战,要协同还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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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四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四条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规定,逐步向社会公开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按国家规定逐步向社会公开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这条怎么用
  • 做公开材料时,要同时把保密、依法公开和警示教育效果平衡好。
  • 它说明责任追究不只是内部管理,也有外部监督维度。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四条管“责任追究也要逐步公开,接受外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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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八十五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五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推进相关数据信息的报送、归集、共享和综合利用,建立违规经营投资损失和责任追究工作信息报送系统、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查询系统等,加大信息化手段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运用力度。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要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责任追究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共享、禁入限制查询等系统。

这条怎么用
  • 企业做数字化合规时,可把责任追究台账、禁入查询、案例库等纳入系统建设。
  • 它提醒你责任追究不能只靠手工台账,数据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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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第八十五条管“追责也要数字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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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6 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资产损失和不良后果程度划分标准等,研究制定或修订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要求中央企业依据本办法细化本企业制度,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是企业内部落地条款。

这条怎么用
  • 企业要把46号令转成自己的制度、清单、流程、模板,而不是只停留在学习层面。
  • 做制度修订时,这条就是直接依据,改完还要备案。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六条管“国家规则要变成你们企业自己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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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七条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地区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规定。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相关制度,是地方参照适用条款。

这条怎么用
  • 做横向比较研究时,可用这条理解为什么地方国企制度常参照46号令框架。
  • 它不是直接给央企办案用,而是说明规则的外延影响。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七条管“地方国资也可以照着这个框架来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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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八条国有参股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向国有参股企业股东会提请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国有参股企业的责任追究,可以参照本办法向股东会提请开展。

这条怎么用
  • 碰到不是控股、只是参股的企业时,可用这条考虑通过股东会路径推动责任追究。
  • 它解决的是参股情形下“能不能参照用、怎么推动用”的问题。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八条管“参股企业不能直接管,但可以提请按这个思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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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八十九条对发生生产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生产安全、环境污染和不稳定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说明本办法不是包打天下。

这条怎么用
  • 遇到安全、环保、稳定类事件时,要同步查专项规定,不能只看本办法。
  • 它是适用边界条款,防止把专项事故处理规则漏掉。
记忆抓手

记住:第八十九条管“有些事故要另按专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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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九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本办法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是解释权条款。

这条怎么用
  • 研究适用争议或制度衔接问题时,要注意最终解释口径来自国务院国资委。
  • 它常在制度末尾出现,但对规则统一适用很重要。
记忆抓手

记住:第九十条管“谁说了算,由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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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左侧:条文原文

第九十一条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7号)同时废止。

右侧:这条是干什么的 + 这条怎么用

这条是干什么的

这条讲施行日期和旧规废止,明确46号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37号令同时废止。

这条怎么用
  • 做制度更新、课件更新、模板更新时,要以这条为时间分界线全面替换旧版口径。
  • 处理跨期事项时,要先判断行为发生和规则适用的时间关系。
记忆抓手

记住:第九十一条管“什么时候开始用新规,旧规什么时候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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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使用说明

本页适合学习培训和内部合规参考,但不替代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遇到已经发生的重大损失、重大舆情、审计/巡视移交事项,建议同步纪检监察、法务、审计、财务、人事多条线联合判断。